舞女当法官,干爹有多任性?

根据新华社的报道,在陕西省富平县法院,一个在社会上浪荡多年的“舞女”,竟然凭借关系摇身一变当上了法官。

新华社的报道:被称为“舞女”的那名法官,原名王爱茹,原是富平县王寮乡南董村农民,长期与黑社会老大孙某某同居,无正当职业。

就是这样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“小姐”,通过县委副书记白兵权的关系和影响调进富平县法院,1997年底便到富平县法院美原法庭任法官,2000年3月调执行庭任法官。

“舞女”法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,几乎成了法院干警的谈资和笑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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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律师说:“王爱茹办案,连一个懂事理的农村老汉都不如,完全是凭感觉。

她写的判决书错别字多,语句不顺。

她不知道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,常常空下来让别人补上。”

至于判决,那就更简单。

谁给钱,就判谁赢。

都给钱,就看谁的钱多。

经中央媒体报道后,引起了中央和陕西省领导的高度重视。

据新华社报道,陕西省政法委对有关当事人做出以下处理:对王爱茹等人立即予以辞退;原富平县委副书记、现渭南市移民办主任白兵权,富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加森有停职检查。

小学文化的“舞女”心不甘情不愿脱下了法袍,结束了法官的生涯,离开了庄严的法庭。

没有想到,这次又冒出来的舞女当法官奇闻,足见这些坐台小姐、舞女的“干爹”多么的任性。

其实,也不是这些坐台小姐、舞女的“干爹”太任性,而是不受监督的权力太可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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